易货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家或地区之间把进口和出口直接结合起来进行商品交换的一种贸易方式。易货贸易的原则是企业产品、自找销路、单独核算、外汇平衡。易货贸易的结汇方式主要采用对开信用证或记账方式。
一、易货贸易账务处理的原则
1.易货贸易的进口和出口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在进出平衡的前提下,企业组
织的商品进口和出口业务。易货贸易销售价值的实现,必须是在易货贸易商品的进口
与出口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因此,易货贸易的核算应把进口和出口结合起来,不能把一项易货贸易分割成进
口销售和出口销售两部分单独核算。
2.易货贸易的出口视同自营出口业务,其出口销售的确立及申请退还增值税的
核算与自营出口业务相同。申请退还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直接冲减易货贸易出口成本。
3.易货贸易的进口销售,以开出进口货款结算单、增值税发票向国内用户办理
贷款结算,作为商品销售成立的确认条件。对国内用户的结算,分单到结算和货到结
算两种。
4.易货贸易进口商品向国内用户销售的作价原则是: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按
照国家定价;属于国家指导价格的商品,按国家指导价作价;属于市场议价的商品,
按市场供求关系,由企业与用户协商作价。
5.为真实反映易货业务的盈亏,会计期未应根据易货贸易合同执行的结果,确
认顺差和逆差程度,并按顺差占出口的比例或逆差占进口的比例计算相应的挂账损益,
作为递延收益,其余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易货贸易账务处理的账户
企业的易货贸易涉及出口和进口两部分,为完全反映易货贸易的盈亏,企业应设
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以核算应计入当年损益或挂账的易货贸易损益。易货
贸易的收入、成本就分别在“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下分别设置“易货
进口”、“易货出口”进行账务处理。
易货贸易的商品采购成本的核算科目与“自营出口销售”、“自营进口销售”核
算科目基本相同。
三、易货贸易账务处理的方法与实例
[基本资料]
2001年2月深圳同泰进出口贸易公司用铝锭同美国安东尼奥有限公司以对开
信用证方式易货福特牌汽车。铝锭共1000吨,国内收购价不含税每吨为1800
0元人民币,货款已付并取得国内厂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铝锭外销价为每吨175
0美元(CIF),支付国外运保费2000美元。进口汽车40辆,每辆43750美
元,假设汽车进口关税为1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8%。汽车国内售
价每辆600000元(不含税)。2月1日银行的美元汇价为:
卖出价8.4元/美元,买入价8.3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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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货贸易出口部分的账务处理方法
[案例83]
支付国内铝锭收购货款时,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出口商品--铝锭 18,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0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00
[案例84]
铝锭出运后,向开户银行交单委托结汇,其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外汇账款--L/C--美国安东尼奥公司 14,525,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易货出口--铝锭 14,525,000
(14,525,000=1,000×1,750×8.3)
同时结转成本为:
借:其他销售成本--易货出口--铝锭 18,000,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铝锭 18,000,000
[案例85]
支付国外运保费时,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销售收入--易货出口--铝锭 16,800
贷:银行存款 16,800
(16,800=2,000×8.4)
[案例86]
银行转来结汇单时(假若汇率没有变),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4,525,000
贷:应收外汇账款--L/C--美国安东尼奥公司
14,525,000
[案例87]
出口退税的全套资料齐备后,申请退税时(假定退税率不变),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 3,0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000
如果退税率发生变化,退税差额计入易货出口销售成本。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6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3,060,000
(二)易货贸易进口部分的账务处理方法
资料来源仍取自前述[基本资料]有关数据。
[案例88]
支付美国安东尼奥公司汽车货款时,账务处理方法为:
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易货进口 14,700,000
贷:银行存款 14,700,000
(14,700,000=40×43,750×8.4)
[案例89]
汽车到达我国口岸报关进境时,计算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根据国家相关
优惠政策,易货贸易下进口的商品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其账务处理方法为:
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易货进口 2,077,173.9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42,173.90
--进口关税 735,000
关税=43,750×40×8.4×10%×1/2 =735,000
消费税=(43,750×40×8.4+73,500)÷(1-8%)×8% =1,342,173.9
增值税=(43,750×40×8.4+735,000+1,342,173.9)×17%×1/2
=1,426,059.8
缴纳税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进口关税 735,000
--应交消费税 1,342,173.9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26,059.80
贷:银行存款 3,503,233.7
[案例90]
汽车全部销售给深圳易初车行时,同泰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深圳易初车行
收取货款时,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深圳易初车行 28,080,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易货进口--汽车 24,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000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其他销售成本--易货进口--汽车 16,777,173.90
贷: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易货进口 16,777,173.90
[案例91]
计算缴纳增值税,原减半征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视同100%计算,“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应按有关政策规定,计入当期损益。其账务处理方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227,880.40
贷:银行存款 1,227,880.40
(1,227,880.40=4,080,000-1,426,059.80
×2)
(三)年未易货贸易的盈亏账务处理方法
[案例92]
在易货贸易进出口平衡情况下,应将易货贸易出口、进口的销售收入和成本全部
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其账务处理方法为:
①借:本年利润 34,777,173.90
贷:其他销售成本--易货出口--铝锭 18,000,000
--易货进口--汽车 16,777,173.90
②借:其他销售收入--易货出口--铝锭 14,508,200
--易货进口--汽车 24,000,000
贷:本年利润 38,508,200
[案例93]
在易货贸易进出口尚未平衡的情况下,便会出现贸易顺差或逆差,账务处理中应
将顺、逆差部分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递延损溢”,作为企业的一项未确定的资产
反映。同时企业应自行增设“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账户,以便反映递延损溢对
本年度利润的调整。
仍以前述[基本资料],假若进口汽车只有30辆,出现顺差437500美元,
占出口额25%,那么年末结账时,应将易货贸易出口销售利润的25%转出,计8
72950元[(14508200-18000000)×25%],转入“待处
理财产损溢--递延损溢”,同时通过“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账户来调整本年利
润,其账务处理方法为:
①结转顺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递延损溢 872,950
贷: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 872,950
②调整本年利润
借: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 872,950
贷:本年利润 872,950
[案例943
仍以前述[基本资料],假若出口铝锭只有900吨,则出现逆差175,00
0美元,占进口额10%,那么年末结账时应将易货贸易进口销售利润转出10%,
计722,282.61元[(24,000,000-16,777,173.9
0)×10%],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①借: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 722,282.61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递延损溢 722,282.61
②借:本年利润 722,282.61
贷:转出(入)易货贸易盈亏 722,2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