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公司12月份上传进口增值税税单,现在有一张显示滞留(留待继续比对),是不是我这样就不能下载通知书啊?那我们报税是不是要等到这张票据相符或者13日的时候报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您公司在在进口增值税稽核比对时,结果为滞留(留待继续比对),暂时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稽核比对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现在是2015年1月6日,您可于2015年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每月1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2日之间,如当月纳税申报截止期为15日,则最晚13日内完成自行确认操作;2015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5年1月20日,则1月18日之前)随时查询进口增值税的比对状态,如果相符,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确认”操作(每月只能进行1次操作),可抵扣进项税额。
(2)问:这是不是说我只能等到滞留的税单显示相符之后才能打印通知书呢?现在打印可不可以呢?现在打印通知书的话,滞留的税单是不是本期不抵扣,自动结转下期了呢?
答:您这种情况2015年1月可以等到1月18日之前打印稽核结果通知书,现在打印是可以的(可以抵扣相符的税票),该滞留的这一张税单本期不能抵扣,自动结转下期。
(3)问:每月1-13号之间随时可以打印通知书,打印通知书后还是显示滞留的税单自动结转下期,本期不能抵扣?我们12月份上传三张税单,打印通知书之后,2张相符,1张滞留,报税是增值税附列资料二第5行,是不是直接填写相符2份的金额和税额就可以呢?
答:每月1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2日之可随时打印通知书,打印通知书后显示滞留的税单自动结转下期,本期不抵扣。您上传3张税单,2张相符,1张滞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第5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二)其他扣税凭证)-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处填写相符的份数、金额、税额。
(4)如果对比结果是缺联,又怎样处理呢?
稽核比对结果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第6条第1项规定: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