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15栏应退税额如何填写?
时间:2016-07-16 14:10 来源:未知 点击:
问:企业第一次出口,所属期2月,比如3月10申报出口退税,我们有留抵,比出口免抵退税大,肯定是退税,那么所属期二月的纳税申报表上15栏不填写吧,15栏是免抵退应退税额,这个是实际退税后,在所属期三月申报填写,是吧?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填入,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举例:企业申报所属期201502的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应退税额50万元,企业于3月15日前申报,主管税务部门须于3月31日前审核通过,将免抵退税汇总表退给企业。企业于4月15日前进行所属期2015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填写所属期201502的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当期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