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最新政策
外汇
海关
电子口岸
培训中心
下载中心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主页
>
外汇常见问题
>
“银行代客境外结汇”类业务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时间:2016-11-29 20:49 来源:未知 点击:
答:自2011年开始,部分银行开展了“银行代客境外结汇”类业务,即境内居民通过其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接收来自境外的外币汇款,境内银行收到此笔外币汇款后暂不向客户解付,应客户的要求为其在境外结汇,而后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向其解付。对“银行代客境外结汇”类业务的申报原则明确如下:币种申报为人民币,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在ÏÏ国家或地区、ÏÏ币种结汇”,如:“在香港美元结汇”。
导航菜单
最新政策
外汇
海关
电子口岸
培训中心
下载中心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最新政策
|
外汇
|
海关
|
电子口岸
|
培训中心
|
下载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15-2020,外贸会计咨询网版权所有,严禁复制
©北京龙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Teb:18611315981/010-58345855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 清华科技园 科技大厦
关闭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