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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境外结汇”类业务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时间:2016-11-29 20:49    来源:未知    点击:
答:自2011年开始,部分银行开展了“银行代客境外结汇”类业务,即境内居民通过其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接收来自境外的外币汇款,境内银行收到此笔外币汇款后暂不向客户解付,应客户的要求为其在境外结汇,而后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向其解付。对“银行代客境外结汇”类业务的申报原则明确如下:币种申报为人民币,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在ÏÏ国家或地区、ÏÏ币种结汇”,如:“在香港美元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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