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为什么强调“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原则
时间:2016-11-29 20:50 来源:未知 点击: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基础性安排是企业主体管理。一个企业的出口和收汇、进口和付汇必须大体相等。代理进口、出口业务的甲、乙方不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收、付汇,势必造成本企业的出口和收汇、进口和付汇信息不匹配,企业将会被外汇局非现场核查列入现场核查企业名单。
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