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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
时间:2018-07-31 20:50    来源:未知    点击:

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27日

解读:纳税人退回留抵税额后,后续产生的因留抵税额退还产生的应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城建税等附加,如果纳税人没有申请留抵税额退还,则其对应的销项税额无需缴纳增值税,因此也就没有城建税等附加的缴纳。因此,纳税人申请留抵税额退税退还,需要多缴纳对退还留底金额大约12.5%的城建税及附加,这不就相当于高额借款利息么?还好新政策出了,对生产企业绝对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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